孙莹;农智杰;
中山大学法学院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监察委员会的设立将会对国家机构间关系产生重大影响。然而,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做出的试点决定中并没有明确监察委员会与人民代表大会的关系。监察委员会的地位是从属于人民代表大会,或是与其平行,或是在其之上,尚未有定论。对此,文章以试点决定为基础,通过分析试点决定的合宪性及其内在逻辑,结合监察制度的国内外实践以及监察委员会的权力配置,从理论上对二者关系做出合理定位。
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委员会;从属关系;监察体制改革;
©版权所有2015 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出版传媒集团 京ICP备11019815号-17 技术支持:云智互联